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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十四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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牧场主金(1)

“古丽”服装公司的规模越来越大了,乔的客户也越来越多,而且都是大宗买卖。现在他几乎没有时间读书了,出差变得很经常。

有一次,他到了北方的一个大牧场,主人的房子在半山腰。虽然是盛夏,到了夜里山里就变得冷起来了。乔裹在主人给他拿来的厚睡衣里头,还是有点冷。主人金先生是朝鲜人,早年随父母移民来到这里。

“我有一万只羊,还有奶牛和鹿。”金说,“我不管农场的业务,像一个退休的国王一样住在这山上。听说你要来,我就感到我的机会来了。现在我们来干一杯吧,这种酒是好东西,它会使你今天夜里实现你的愿望。”

外面已经天黑了,乔看见屋里有很多高大的人影走来走去的,但金似乎并没有看见。乔心里很害怕,表面还得故作镇定。金告诉他,他的妻子和儿子前些年相继得肺炎死去了,他们受不了这地方酷烈的气候。但他舍不得离开,他就像中了魔一样,这地方太美了。如果现在是早晨,他就要带他爬到山顶的冰冻处去看风景。

“这屋里还住了别的人吗?”乔忍不住发问。他想起了自己带来的那部恐怖小说。

“啊,有的。我有两个客人,他们多年前来我家拜访,然后就失踪了。我觉得他们就在这屋子里,我已经习惯了。”

乔发现他说这话时脸上有种残忍的表情,一头黑发在灯光下闪闪发亮,令乔想起黑狼。因为害怕,乔就不再追问他了。他看见一个黑影停在金的背后一动不动,而金的眼镜的镜片在阴险地发出反光。乔说自己刚才喝多了,先去睡。

乔把满身的酒气带进了客房。在迷迷糊糊中,他感到这是一间很奢华的卧室。但是床上为什么有那么多的黑猫呢?一共有五只,都趴在摊开的丝绸缎面被子上。卧房里开着几盏绿色的小灯,似乎比客厅里更冷。乔打了一个寒噤,连忙钻进被子里头,那几只猫顺势也钻进来了,毛茸茸的,倒也很舒服。一躺下,乔就醒了酒。有人在轻轻地敲门,他不敢去开,他打算让电灯一直亮着。刚才在客厅里时,金说起了乔所在的公司,他说“古丽”服装公司是一头怪兽,乔只有逃到东方国家去才能挣脱这头怪兽的魔爪。金说这话时始终从镜片后面冷冷地看着乔,看得他心里发怵。在心底,乔对他的话是不以为然的。现阶段他虽然很少有时间读书,但这并不妨碍他经营自己的故事世界。在来这里的路上,他已经将自己的旅行纳入了他的故事网络。所以虽然心里恐惧,他还是很兴奋的。

这个被称为“丹古蓝”的巨大牧场是多么美啊。乔一从出租车里头钻出,就站在原地发起呆来了。那是一种拒人于千里之外的、冷峻的美。那沉默的连绵的草地,那傲慢的、戴着冰帽、看上去渺无人迹的高山,还有这建在半山腰的、独一无二的房屋,它们全都在无言地挤压着乔的心灵。乔不由得想退缩,但出租车早就不见踪影了。穿着睡衣,口里衔着烟斗的金从大房子的台阶上走下来,随随便便地同乔握了握手。乔感觉到他的手非常有力,甚至有种磁性,似乎在暗示乔,告诉他已经进入了金的地盘。

金的家里只有一个上了年纪的女厨师,没有仆人——也许仆人都没出场。吃饭时,厨师也坐在一旁,但她从头至尾没说一句话。从她严厉地闭着嘴的表情来看,她似乎是看不起乔的。乔心里很沮丧,只想快点到客房里去,然后关上门,读那本带来的恐怖小说。但是金忽然对他谈起了他的家乡朝鲜,声音又尖又急,就仿佛是要向这个第一次见面的客人敞开他的内心。在乔的印象里,他的家乡似乎是浮动在空气中的一幢幢平房,平房里的男男女女既不耕作也不外出做买卖,但这些人的内心却具有惊人的情欲,能够在梦里长久地交媾,昏睡不醒……“黄色的玫瑰在冰山脚下怒放。”金含糊地说出这个句子的时候,乔看见他露了露血红的牙龈,整张脸变得有点像老虎。但他忽然在屋当中站住,声音又变成了刺耳的尖叫:“这么多年都过去了,太阳总是悬挂在东方吗?”

听着听着,乔就进入了金的故事。到后来,乔已不太分得清金的故事和自己的故事的界限了。金的那些像火柴盒一样的平房总是忽然炸开,里面飞出种种的异物,这些异物从半空散落人间,让人们生活在危机之中。“朝鲜,其实是茫茫大海里的一个气球。”他用肯定的语气告诉乔。乔低头看了看身上这件绣了很多狐狸的睡袍,只觉得欲望从两腿之间升腾起来。越听下去,他越觉得金的有趣,他在心里将这个小个子的男人称作“鹰”,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这样称呼他。

外面起风了,狂风怒吼,整栋房子都摇晃起来,像要被彻底摧毁一样。乔吓得缩成一团,准备钻桌子。金稳稳地立在地板上,也许他将这所房子看成了巨浪中的大船吧。这时他凑近乔的耳朵,告诉了他这个秘密:“我的房子是没打地基的,这种房子是我们家乡的风格。”一会儿之后,房子就平稳下来了,而暴风刮得更猛了,似乎还有雹子打在铁皮屋顶上。金伸出手臂搭在乔的肩膀上,乔又一次感叹他体内的磁力。“谁会到这里来啊?除了你。”金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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