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后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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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这是迄今为止我写过的篇幅最长的小说,两本加起来字数超过三十万。

  所有想要在这个故事里完成的,都已经尽我所能书写在其中,因此,题外便无须长篇累牍,就连后记的标题都一并省略。

  在我更年轻一些的时候,每次出书(尤其是长篇小说),最喜欢写的不是正文部分,而是跋或者后记。

  跳脱出小说的人物角色,以作者的身份和视角来阐述种种用意,冷静而又疏离。

  某个人物在某个场合说的某一句话,做的某一个小动作,曾经希望每一个字都能掰开、揉碎来解释给读者看,以求写出来的所有文字能被读到的人充分理解。

  接受“理解不是一件简单的事”,接受“每一个句子都有可能被理解成千万种意思”,或许是一个写作者慢慢成熟的必经道路。

  要相信读者,相信他们会有自己的所得。

  我小时候算是个相当叛逆的少女,锋芒全露在外边,写作的风格比较局限于天雷地火的爱情、横冲直撞的女孩和残酷黑暗的青春,在现实中,当然也会很激烈地表达自己的爱憎。

  或许是因为年轻吧,所以那样去理解生活,也并不会显得格外愚蠢。

  而现在,距离我的十八岁已经过去了十年,无论从何种意义上来说,我都已经是一个真正的成年人,所以,现在锋芒,我将它藏于心里。

  2014年夏天,我在长沙写完《一粒红尘》,接着便在十个城市做巡回签售会,在现场见到了很多老读者、新读者,其中有帮女儿排队的父母,有帮异地女朋友排队的男生……

  如果说在人生中一定有那么一些时刻,你感觉到自己对于他人有了那么丁点儿意义,我想大概就是类似这样的时候吧。

  秋天的时候,我决定回北京。

  长沙当然是很好的,无论我这一生有多么漫长,而我又将要去往多少地方,它都是我生命中的一张底片,是我最初的梦想和永远不能舍弃的后盾。

  很少对人说起,我十八岁时离家,敏感,胆小,贫穷,貌不惊人的少女独自对着一个全新的城市,站在某个餐厅门口,近乎绝望地认为自己一生都不可能走进去,坐下来吃顿饭。

  这些后来当成笑话想起来的事情,在那个时候,几乎击溃了那个自卑的灵魂。

  我是不太相信“心灵鸡汤”的,但是我相信人可以克服很多东西,只要你真心想在某种环境中扎根下来。

  你所需要做的只是克服你的惰性、你的小聪明,还有你脑袋里随时冒出来的打退堂鼓的念头。

  那个年轻时候的我,怀着就连自己也无法解释的偏执和好胜心,在那个城市里一点点地长大,有了自己的朋友,有了安身立命的基础,也有了实现自我价值的机会,然后,她想要去再远一点儿的地方,试试看。

  对于我来说,北京是绕不过去的一站。

  不是他们说的因为这里有更多新鲜的玩意儿,更多先锋的观念,那些都是外在的东西,我真正在乎的,是自己曾经在这里当过逃兵。

  我曾经认为这个城市太大,太冷漠,而个体太渺小,太孤独,这种专属于年轻时的矫情让我在那个时候义无反顾地选择了离开。

  所以重回北京,待在这里,其中没有任何重大意义,连跟自己的战斗都算不上,仅仅是一个成年人的某种尝试。

  仅仅是因为心里有个声音说:或许你现在可以做到了。

  我想起在青藏线的火车上,半夜睡不着觉,我一抬头看到窗外满天的星星,夜空干净得像是被水冲洗过一样。

  那一幕如同某种神谕,赦免了所有的苦难和罪责。

  我一边发抖一边在手机记事簿上写下自己当时的感受,我说我隐约有一种预感,在我二十七岁过了一半的时候,或许,我的灵魂将会有一个正常的轮廓了。

  之后,我回到北京,开始写《一粒红尘》的第二部。

  我不想说这是一种使命感,只是内心有一种召唤,认为叶昭觉的故事应该继续写下去。在开始之前,我甚至不敢说自己一定能掌控她的命运,只是跟随着这种召唤,一步一步慢慢往前走,带着一些试探,一些不确定,甚至包含着一些卑微。

  我试图去理解她的挫败,她的自我否定,她身边那群人随便拎出一个来都要比她更有个性,更精彩耀眼,更像一个故事的主角该有的样子。

  滚滚红尘,她是其中最微小的一颗,而我的初衷,恰是想要写好这个最普通平凡的姑娘。

  这一年北京春夏下了很多次雨,对着文档写作的那些雨夜,我经常有种回到了南方的错觉。空气清新而潮湿,雨滴打在玻璃上发出声响,一个个不眠的夜晚从指间静静流逝。

  写长篇在某种程度上来说,是对意志力的考验。

  有次去听严歌苓的讲座,她说:“文学是我的宗教,是我愿意花几十年时间去做的事,不管别人怎么评价,我认定这一点。”

  我想,我之所以会因为这句话而热泪盈眶,大概是因为对于写作这件事仍有热爱吧。

  但愿我所经历的岁月都不是虚度,未来能更游刃有余。

  但愿曾经有过的软弱和痛苦,终究是酿出了一点儿,一点儿智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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