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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百十六章 喊能做主的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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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百十六章喊能做主的,

林泽此言甫出,便让那火急火燎赶來的老者眉头一拧,

这年轻人,未免太目中无人了点,

难道他后台很硬,硬到足以当过江龙,

可他要搞清楚,这儿是纽约,是一座资本主义城市,不是华夏这种靠关系就能肆无忌惮的地方,

在纽约,当官的是不敢在资本家面前嚣张的,而在华夏呢,

白发老翁觉得林泽也许是华夏某个不可一世的大纨绔,是那种从小含着金钥匙,一辈子沒受过委屈,被人欺负的主儿,所以到了纽约,仍是积习难改,甫一被人打脸,就迫不及待地打回去,似乎不打回去会被恶心死,

白发老翁细细观察了林泽数秒,又瞥了一眼站在他身后的夏书竹等人,略有些犯难,

他身后的那三人,不论是看气势还是穿着,都不太像是有权有势的人,甚至是林泽,一身衣服也不过万把块,不是那种挥金如土的大款做派,

他认识陈玲,可以陈玲的资本,也不敢这么做吧,

再者,因为都是华夏人的缘故,他跟陈玲还算有过几次交流,深知这个女人懂得隐忍,也识得大局,是个相当精明有手腕的女人,若是沒便宜占,是不会轻举妄动的,

经过一番推敲,白发老翁只得出一个结论:要么,林泽是初生牛犊不怕虎,要么,便是有底气的大人物,

刚要开口说什么,却只见对面那一身笔挺西装的黑发年轻人微微摆手,说道:“放心,不会连累你。”

说罢,他竟是转身向夏书竹苦笑一声,说道:“本來想和你好好吃顿大餐庆祝一下,但刚才实在忍不住,今晚估计毁了,明儿再单独补偿你一顿,好不好。”

夏书竹轻轻点头,柔声道:“我沒关系的,只是你,。”

“我。”林泽眉头一挑,似笑非笑地说道,“你什么时候见我吃过亏。”

夏书竹茫然地盯着林泽,美眸中掠过一丝朦胧之色,

是啊,这个小自己几岁,当初还是自己学生的家伙,什么时候吃过亏,

仿佛他做了任何事儿,最后都能圆满收尾,是因为他的确有过人的能力吗,还是,,老天一直站在他这边,

夏书竹不懂,也不想懂,

她只知道,今儿林泽又为自己出了一次头,

他可以容忍被人抢了吃饭的地方,却无法容忍博特轻薄自己,他能忍,但有底线,而那个底线,便是自己,

心念至此,夏书竹也浑然忘却了此刻的境况,满面幸福地盯着林泽的侧脸,不再言语,

林泽眯起那漆黑的瞳孔,先是搀扶着夏书竹等人落座,这才给自己拉了一把椅子,堂而皇之地坐在白发老翁的对面,翘起二郎腿,点了一支烟,若无其事地说道:“我打的这个人,什么來头。”

林泽轻描淡写地点了一支烟,指了指躺在墙角抽搐的博特,

“他。”白发老翁打了个寒颤,苦笑道,“他父亲在这片地区黑白通吃,是极有手腕的大人物,年轻人,听我的,想好怎么赔礼道歉,尽可能化解矛盾。”

“这儿是纽约,不是华夏。”白发老翁意味深长地说道,

林泽洒脱地笑了笑,耸肩道:“如果我怕被报复,就不会打他。”

白发老翁见他这般自信,心下却是有些打鼓,

这年轻人,当真有逆天的本事么,

哪怕真是燕京某位富翁的儿子,也未必能轻松摆平今儿的矛盾吧,

须知,,那个躺在地上的家伙,背景可是相当的扎实,非业界大佬,很难撬动,

“唉,。”白发老翁苦笑着摇摇头,沒有再劝说林泽的意思,反倒是走到陈玲的面前,无奈道,“陈小姐,以你这位朋友的态度,我是一点忙也帮不上了。”

这是摊牌,

表示待会儿可能袖手旁观,期望陈玲不要怪罪,

陈玲却也沒说什么,只是轻轻点头道:“您不用放在心上。”说着,她目光迷离地望向悠闲抽烟的林泽,叹息一声,“我这位好朋友,还真如他自己所说的,除非他主动吃亏,否则沒几个人能让他栽跟头。”

白发老翁闻言,却是心下再起涟漪,

陈玲可不是轻易便会评价别人的,连她都这么说,难道这年轻人真有难以想象的力量么,

砰,

餐厅大门猛地被人推开,连那两名身穿旗袍的美女也被推搡而入,单从这一点,也能瞧出來者沒有半点怜香惜玉的觉悟,

眨眼间,门外便涌入数十名体格健壮的大汉,黑人白发一般一般,但不论是黑人还是白人,身高就沒有低于一米八的,清一色的西装革履,皮鞋铮亮,身上跟是带有一股淹沒不去的嚣张气焰,仿佛在向旁人传递着一个信号:只有我们能欺负别人,沒人能欺负我们,

单从他们走路的姿势,林泽就能分辨这是一帮双手染血的悍匪,绝对一般混子所能比拟的,

如白发老翁所料,事件发生不到一刻钟,便有这么一帮人物赶到,的确,那博特的背景相当不一般,

可小林哥又岂是泛泛之辈,

别忘了,他装-逼打脸,素來有全套方案,又岂会轻易阴沟里翻船,

啪啪啪,

那帮悍匪走路的脚步声相当震撼,甫一出场,便吓退了大半食客,少数几个胆大的食客则是坐在较远的位置观看,颇有些幸灾乐祸的味道,

放在平时,人们通常会有扶弱的心理,哪方弱,哪方处于劣势,便会在心理上站在哪边,可如今,因为关乎国籍问題,倒沒几个人在心理上认同林泽的做法,反倒希望那帮裹挟着嚣张气焰现身的悍匪教训林泽一顿,让这小子知道这儿是纽约,可不是随便什么阿猫阿狗都能装比的地方,

待这帮人气势汹汹來到林泽跟前时,他这才若无其事地打量起这帮人,

为首的是一个穿着怪异,尾指戴有一颗骷髅戒指的男子,大约四十多岁,脸上有一条触目惊心的疤痕,从左脸横穿鼻梁,跳跃至右脸的下巴,给人一种强烈的视觉冲击,再加上他身上那股子嗜血的气势,换做普通人,哪怕只是被他瞪一眼,便可能立马腿软,但林泽这种死人堆里爬出來,别说一帮道上混的悍匪,连世界上最残忍的恐怖分子也能直面对抗的牲口,岂会被他那股气势吓到,

人群行至不足三米的位置,林泽仍翘着二郎腿,悠哉游哉地抽着香烟,连正眼都不给对方一个,只是神色淡然地说道:“别摆阵了,把能做主的人叫來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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