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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五章 好汉大龙(4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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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五章好汉大龙(4)

元庆看着手舞足蹈的大龙,实在想象不出小满勒住他的脖子时是个什么样的景象。

大家刚安顿好,铁门又被打开了,梁所长站在门口,伸手指了指元庆:“出来。”

梁所长的身后没有警察,元庆有些纳闷,下意识地问:“不是提审吧?”

梁所长背着手往前走:“下起诉书。”

元庆的心中一阵轻快,终于下起诉了……走到大走廊拐弯的地方,元庆一眼就看见了被一个管理员推着往这边走的小满,不由自主地站住了。

小满看见元庆,迟疑一下,迅速转身,一下子拐进了小号的那条走廊。

元庆摇摇头,讪讪地笑了,呵呵,这是不好意思面对我了呢,有什么呀,我也不是个有脑子的主儿。◎在所长值班室里,元庆接过一个检察员递给他的《刑事起诉书》,细细地看龙大汉好了起来。上面的被告人有四个,奇怪的是,元庆竟然是第一被告,名字前面加了俩字儿--主犯。我怎么能是主犯呢?在元庆的意识里,主犯应该是挑头的人,出谋划策,冲锋陷阵,可是我哪里够得上这个?看下来,元庆明白了,人家这131是按照受害人的伤情给定的,“尤为恶劣的是,被告人元庆手持一条板凳,猛击被害人的头部,致使被害人头皮撕裂,经法医鉴定构成脑震荡”……出谋划策的那是首犯,这个案子里面没有首犯。第二被告是小满,“被告人向春满在被害人已经负伤倒地的情况下,依然对其大打出手,造成被害人四肢及腹部大量淤血,直至休克”……第三被告是胡金,“被告人胡金手持水泥砖,猛击另一被害人的头部,造成局部挫裂伤”……第四被告是古大彬,“被告人古大彬手持猎枪威胁被害人不得反抗”……后面加了一句:因被告人古大彬涉及另一案件,故另案处理。《起诉书》的最后写着,因为本案涉及未成年人,建议法庭进行不公开审理。

谁是未成年人?元庆掐指算了算,小满十七岁,他应该就是那个未成年人了。

签完字,元庆问检察院的人:“我们这个案子什么时候开庭?”

检察院的人说:“一般十天之后,现在情况特殊,估计三两天就可以开庭了。”

元庆又问:“当庭宣判吗?”

检察院的人说:“应该是。”

元庆走出门去,不甘心地又加了一句:“不会真的判刑吧?”

检察院的人转身往外走:“相信法律吧,好人不会被冤枉,坏人也休想逃脱制裁。”

走在回号子的路上,元庆搓着头皮想,我到底是个好人还是个坏人呢?走到大九号门口才给自己下了结论:坏人。

号子里,大家围成一圈在听藏文生唾沫横飞地演讲:“耶稣说,你们要走窄门,因为引到灭亡……那门是宽的,路是大的,去的人也多,将会引到永生。那门是窄的,路是小的,找着的人也少……”见元庆站在门口发呆,藏文生冲他招了招手,“过来,参加学习。”

元庆坐下,木着脑袋问:“学什么?”

大龙郑重其事地说:“《圣经》。老藏大哥绝对牛人,说得太**好了,不信你听听,绝对长**见识。”

元庆想笑,看大龙一脸正经,笑声顿时化作一口痰,咳了出来:“那就长长**见识。”

藏文生反倒不说了,指着元庆手里拿着的《起诉书》,颤着嗓子问:“下了?”

元庆把《起诉书》递给了藏文生:“看看吧,帮我分析分析能判几年。”

藏文生快速地浏览《起诉书》,嘴里念叨着:“我也快了,我也快了……”猛地一抬头,“元庆,你麻烦大了,第一被告啊,至少五年!再看你的罪名,流氓罪132啊,起步就是三年以上!完了,你完了,好端端的一个青年‘白瞎’了……”元庆抢回了自己的《起诉书》:“得了吧大哥,我懂,刑法第160条规定,流氓罪的最高刑罚是七年,人家检察院的人都告诉我了。”藏文生垂着眼皮说:“那是以前,现在不一样了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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