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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4章 地狱怪味汤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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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评委们看着这份汤,低下来闻了闻,似乎还在辨别汤里面到底用了什么配料。

  杂志的主编温斯顿是三个评委之中最年轻的。

  他的外表看起来很温和,高挺的鼻梁,深邃的蓝眼睛,向林可颂微笑的时候也很有风度。

  温斯顿拿起林可颂的报名表看了一眼说:“你来自中国?”

  “额……是的……”

  “别紧张,我们都不是坏人,只是对于食物我们会有点过分认真。”温斯顿用勺子轻轻搅了搅林可颂的汤,“介绍一下你做的这份汤吧。”

  林可颂轻轻咳嗽了一声说:“我的英语不太好,所以我想请我的朋友替我用英语解释给三位评委。”

  温斯顿点了点头,他们不约而同看向宋意然。

  宋意然用圆润的英语解释说:“这份汤名叫红汤,是我们中国一个少数民族用番茄与鸡蛋加入数十种香料熬煮而成。它的技法并非只是简单的熬煮而已,而需要在不同的时候加入不同的食材,一旦加入食材的顺序不对,就会变味。这种汤,只有在每家的女儿出嫁的时候,母亲才会熬煮出来。所以一般来说,每个女孩一生可能只会喝到一次。因为这种少数民族文化的没落,汤也逐渐失传。而我的朋友正好属于这个民族,这种汤也是从她的外祖母传给她的母亲再传到了她的手上。”

  这可真是中华好队友啊!说起这一段来,面不改色心不跳!

  宋意然不该去学什么金融,妥妥的广告精英啊!世界广告界少了他这个英才,是多么巨大的损失!

  一时之间,所有评委都对眼前的汤充满了兴趣。美食协会的主席戴维甚至做了一个微微舔上唇的动作。

  吃吧吃吧吃吧!保证给你们非同寻常的体验!

  “那就让我们尝一尝这份红汤吧。”

  评委们舀起汤来,缓缓送进口中,一副准备品尝世间美味的感觉。

  首先是美食鉴赏家卢克猛地一口喷了出来。

  “这是什么鬼东西!你是要把我的舌头毁掉吗!”

  还好宋意然早就做好了准备,想一旁站了站,不然他非中招不可。

  而美食协会主席戴维则低下头来拼了命的咳嗽,一张脸都涨红了。

  “我的上帝啊!这简直就是一场灾难!给我水——快给我水!”

  倒是温斯顿,他缓缓将那口汤咽了下去,不紧不慢地端起水杯,喝了一口。

  “非常独特的味道与口感。我可以想象为什么母亲要在女儿出嫁前给她喝这种汤。如果连这种汤都能咽下去的话,婚姻中还有什么不能忍受呢?”

  将一整杯水都喝下去的美食协会主席戴维呼出一口气来:“但愿你们那里的女孩一辈子只会嫁出去一次!”

  卢克用十分严厉甚至于接近咆哮的语气对林可颂说:“你知道这份红汤是我这三年来品尝过所有菜品之最吗?——最难吃!”

  温斯顿取了餐巾擦了擦嘴,做出最后的补刀:“林小姐,这份红汤毫无烹饪技巧可言,只是将食材放在一起的乱炖。美食是让人感觉愉悦的,但你的汤让我身处地狱。我诚挚地盼望着,这世上除了我们三个人不会再有第四个人吃到这种食物。”

  林可颂在心里嘀咕,她就是想再做一份出来也没那个水平啊。因为她压根不记得也不知道自己放了什么调料进去。

  “再见。”温斯顿做了一个“请你离开的手势”。

  林可颂和宋意然爽快地离开了比赛会场,她还担心要是自己走的不够快,评委会忽然突发奇想叫她自己把那三碗汤都喝下去呢!

  刚走出门去,林可颂就笑得肚子快爆炸了。

  “喂,你看到没?你看到那个戴维的脸吗?我怕他有高血压啊!”

  宋意然揣着口袋,看着她捂着肚子笑的模样,“你不是说不想玩的吗?我看你玩的挺入戏的。温斯顿说你的时候,你还一副快哭出来的表情。”

  “我那是忍笑忍的好不好!”

  “你现在不觉得自己对比其他参赛者不够认真了?”宋意然问。

  “不觉得了。”林可颂摇了摇头。

  “哦,为什么?”

  “吃东西应该是一件很简单的事情。他们总是带着评判的心情去吃别人精心做出来的东西,这何尝不也是一种不尊重?吃过我的地狱怪味汤,不知道他们还吃不吃得出其他味道?”

  宋意然轻笑了一声,拎着林可颂的衣领走了。

  过了今天,林可颂就要在叔叔的林记餐厅正是开始工作了。

  从前,林可颂就听说过开餐厅是很辛苦的。明明中午十一点左右才会开始营业,可是餐厅里的后厨却在早晨四、五点就开始忙碌。

  还好,叔叔并没有打算让林可颂到后厨帮忙,而是想要她学习收银。收银的本来有两个人轮班。

  一个上周一至周五,另一个上周末班的大学生正好也是林小雪的表弟。原本负责周一至周五的大姐因为女儿怀孕所以要离职一段时间,林可颂就是要接她的班。

  收银看起来只是将钱放进钱箱里,电脑终端还会自动计算找给客人多少钱,理论上很简单,实际操作却是手忙脚乱。

  还好餐厅里的收银台比不上银行的前台,否则流水一样的业务,林可颂可以想象自己这会儿肯定已经烧着了。

  于是,林可颂就在与餐厅“怀旧版”收银系统以及现金还有pos机的挣扎之间,完成了第一天的修行。

  她很想睡觉,头发晕眼发花,那感觉就像在一天之内参加了三次高考。

  匆匆洗了个澡,林可颂就在趴进了床里,刚要掀起被子便传来了敲门声。

  “叔叔?”林可颂揉了揉眼睛,该不会是自己收的钱出了什么错吧?

  “是我……克莱尔。”

  林可颂蓦地想起自己刚刚用完了卫生间忘记清理头发了,林小雪该不会生气了吧?

  她赶紧穿上拖鞋把门打开。

  “小雪,你是要用卫生间了吧,我去把掉落的头发清理一下。”

  “哦。那个……这周末我和我的同学要办一个烧烤party。你可以带着你的朋友一起来。”

  林可颂愣了愣。从她来了这里到现在,堂妹一直对自己比较冷淡,怎么会忽然想到请她参加烧烤派对了?

  如果在国内,林可颂的脑子会转得比较快,但面对林小雪,她还是反应了三秒钟。林小雪的重点不在她这个堂姐,而是堂姐的“朋友”。

  林可颂在心里叹了一口气。这多半又是因为宋意然了。果然有个好皮相就是不一样,车见车载花见花开,林小雪见了他也翻盖儿啊。

  虽然是神女有心,但襄王必须无梦。林小雪再怎么样也是她的家里人,她是不可能让宋意然来祸害她的。

  “周末吗?周末我也得在餐厅里收银啊。”

  “你可以收工了以后再来。”林小雪的眼睛里带着希望。

  而林可颂故意露出为难的表情说:“小雪,等我收工的话,都晚上十一点了。这么晚了,你的烧烤派对也快结束了吧?”

  “随便你吧!”说完,林小雪就关门进了屋。她生气了,但是林可颂的理由是成立的,她无法挑什么毛病。

  林可颂微微呼出一口气来。

  一周之后,林可颂迅速适应了收银的工作,即便是在高峰时期也能做到忙而不乱。

  偶尔后厨忙得不可开交的时候,林可颂也会去帮帮忙,只是她不帮忙还好,一帮忙就完全被当做了男人来用。

  “可颂!来!帮忙把这几袋米扛进去!”

  “可颂,你快来看看这灯泡怎么就不亮了?”

  “可颂,洗菜的池子堵上了,快来帮忙通一通!”

  林小雪背着包走出来,看着她汗流浃背的样子不由得扯了扯嘴角。

  “我爸请你来不就是看着这些人还有收银的吗?你怎么让他们使唤上你了?”

  林可颂愣了愣,林小雪已经背着包从她身边走过去了。

  可是如果自己真的就坐在收银台上,看着其他人忙着,她自己也过意不去啊。

  但是更应该过意不去的是宋意然那个神经病。

  他每天下午,只要没有课,四点半就会准时坐到餐厅里。

  “林可颂,给我倒杯水。”还特别少爷气派地用手指敲桌子。

  “你没看见我是收银员吗?”

  “你没看见就你闲着吗?”

  “……”

  他一般只会点一点清淡的东西。虽然这家伙钱多,但是并没有浪费的坏习惯,一般也是吃多少点多少。等到七点多,餐厅到达客流量高峰的时候,林可颂就会故意走过去敲他的桌子:“喂,腾个位置出来了!”

  “我还没吃完。”

  这家伙故意剩下一口粥,用平板电脑蹭餐厅里的wifi。

  最奇怪的是,这家伙每次消费就五美金左右霸占了一张桌子,可无论餐厅服务员还是叔叔都没有要赶他走的意思,甚至于叔叔还说要谢谢他,以后他来餐厅吃东西免单。

  “为什么啊?”林可颂完全难以理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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