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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四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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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章粤说,身为女人,她有权利放纵自己感情用事,远离理性,远离规则,所以笑她把自己的店起名叫左岸。

  向远嗤之以鼻,“你当然可以理所当然住在‘左岸’,可普通人工作一天甚至几天,累得像条狗,挣来的钱未必买得了你这里的一杯酒,拿什么本钱感情用事。你放眼望过去,大多数人还是在你对岸忙活。”

  她说的大多数人也包括自己,工作了之后,她就像这个城市所有的上班族,早出晚归,忙忙碌碌为了三餐。幸而永凯待遇颇丰,向远除了供自己日常用度和向遥的学费生活所需,还在公司附近租了个小小单间,蜗牛壳一般,但也尚可栖身,早年购买的几支股票到现在翻了几番,找个合适一点的时机抛出去,再奋斗一两年,买下这样的一个蜗居也不是什么遥不可及的梦想,向远没有什么不满意的,她知道自己一定能在这个城市找到一席之地,甚至比想像的更好。

  她还是不时地给叶叔叔和叶太太打电话,相互慰问近况,可叶家还是踏足得少了,偶尔也去吃顿饭,叶太太还是那么深居简出,见了向远,却总说寂寞。叶骞泽进入江源后,叶秉林肩上的担子似乎并未减轻,忙碌依旧,可年纪毕竟摆在那里,同样的工作强度,他应付起来要比以前要力得多。向远也见过叶骞泽一两次,简单地打声招呼,说些浮于表面的问候,她感觉得到骞泽微弱的失落,距离真是一种微妙的东西,他回国后,她和他人离得近了,心却远了。

  其实向远对叶骞泽没有怨怼,他们的疏远也许并不是他的问题,他还是跟以前一样,真心地想把她当作朋友――也许一直以来都是如此,只是她自己醒了。每离他近一些,向远就会发现自己的克制力并没有想像中的可靠,她理解他,可是看见他,心里还是会难受,她不愿意自虐。

  听叶昀说,叶灵的病情基本上稳定了下来,但是像正常人那样上学、工作是不太可能了,大多数时候她都在自己的房间里想着自己才懂的心事,即使不发病,也有可能一整天一动不动。叶太太、杨阿姨和叶家请来的一个专职看护都日夜守着她,医生也定期到家里来作检查,她的病没有恶化,但也看不到痊愈的希望。

  叶昀还是叶家跟向远关系最密切的一个人,他放了学后经常自己坐公车到向远的住处去找她,每次都有充分的理由,有时是送去叶太太新烤出来的一盒饼干,有时是问一道简单的代数题,有时是跟同学在附近的场地打完球顺便来看她,来了必定蹭顿饭,向远不煮,他就自己做。遇上向远临时有事出去,他也不急着走,继续在她房间里上网,回去的时候给她带上门。来的次数多了,房东也认识这个穿高中校服的男孩子是向远的弟弟,有时向远不在,房东也会主动给叶昀开门。最让向远惊讶的是有一次她加完班回家,竟然看到叶昀在她对门那个眼高于顶的外企熟女家里看电视。

  自从向遥的那一番话之后,向远对叶昀其实一度心怀芥蒂,不是没有过恨意,可说到底,恨也无济于事,向迤死得太早,向远努力回想,然而一路走来,叶昀陪伴在身边的记忆已远多于她那早夭的弟弟。原来再至亲的人也是一样,人死如灯灭,活着的人都贪恋触手可及的亲切和温暖,也不是她忘了阿迤,而是比起阿迤留给她的惨痛,她更愿意记得叶昀笑起来的样子。有时向远这么对自己说,如果叶昀当年真的做错了事,那就把代替阿迤当作是对他的惩罚。

  有一次,向远出门忘记带钥匙,恰逢房东外出旅游,大冷天的,她瑟缩在家门外而不得其入,最后不只有请锁匠撬了门锁,这才解决了问题。她想起章粤的一句话:“你知道单身女人最重要的东西是什么吗?NO,NO……不是男人,而是门钥匙。”于是重换新锁的时候,除了交还房东一把外,向远也给了叶昀一把,以备不时之需。

  有了钥匙之后,叶昀犹如得到了许可证,来得更勤了。向远说过他不止一次,“你放了学不回家,干嘛老在我这晃,你爸和阿姨也不说说你。”叶昀就眨巴着眼睛说:“阿姨和爸爸都让我常来看你,家里太静,心里憋得慌,还不如在你这写作业舒服。再说,我还可以给你干干活。”

  其实向远的住处并没有什么活可以让他干的,十五平米的单间配套,除了日常必需品一无所有,向远不热衷打理家务,却绝对不是个丢三落四的人,她保持清洁的方式就是尽可能地减少物品,东西少了,自然整洁,所以叶昀常说她住的地方像军训时的学生宿舍。尽管如此,他还是尽可能地发挥自己的光和热,比如说帮她收收衣服,煮碗面条什么的,有一次甚至还给向远领回来一只流浪狗,最后被向远严词拒绝,叶昀沮丧无比地带回家去,叶灵见了那只癞头京巴居然爱不释手,抱着不肯放,叶秉林夫妇见她喜欢,意识到养个宠物也许对她的病情有好处,让杨阿姨把狗弄干净之后,也同意让它留了下来。

  向远虽然对叶昀的所作所为颇不以为然,但见他做得有滋有味的样子,也不太好打击他的积极性,毕竟在不影响自己生活的前提下,她何必跟别人的一点小小乐趣过不去。有时下班之后打开住处的门,看到床边凳子上叠得整整齐齐的衣服,向远就将叶昀戏称为“田螺少男”,他老大不情愿,说宁可向远叫他雷锋。

  这样的日子虽然相安无事,但也有尴尬的时候,比如说向远发现叶昀给她收衣服的时候,就连内衣裤也为她叠得整整齐齐的,还有一次她下班后回家换衣服赶着出门,却恰好遇上叶昀开门进来。向远一直以来都觉得,随着叶昀年龄的增长,跟他太过于密切未必是件好事,于是,她找到机会尽可能委婉而明确地跟他谈了一次,不外乎是说,他也长大了,是个大男生,虽然他们感情像姐弟一样,但毕竟不是亲姐弟,不管是为了其他人的看法还是为了避免自己难堪,都应该保持恰当的距离。叶昀的年纪已经足够听明白她的话外之意,当下就面红耳赤,羞惭不已,最后向远跟他约法三章:第一,过来之前先打电话;第二,不要待得太晚;第三,私人物品最好不要触碰。这才避免了尴尬事的再次发生。

  向远在心里感叹,同样年纪的孩子,叶昀和向遥就像走了两个极端,一个太让人省心,一个太让人闹心。向遥转学到G市的一所寄宿学校后,由于成绩跟不上,向远不得不按照她本人的要求,为她转学到职高。向远对向遥的立场一直是,不要求成才,只要求成“人”,向遥到了本身学习氛围就松散的职高之后,更是无心向学,整日就跟着一帮臭味相投的同学混日子,小小年纪头发染得五颜六色,裙子却越穿越短。向远看在眼里,很多次都仍不住要数落她,后来想想,算了,也许人各有各的活法,不一定谁都以出人头地、奋发图强为乐,可能向遥也觉得她自己的生活是有意义的,只要她不捅出什么大娄子,就不要强加干涉她。毕竟,相对于过去的冷淡,向遥转学到城市之后,她们姐妹俩关系改善了不少,虽然离亲密还有距离,但至少在姐姐面前,向遥不再像从前那么拘谨而反叛。

  向遥倒不怎么到向远的住处来,一则是因为住校,二则她的生活远比向远丰富。一次两人一起吃饭,向遥有意无意地提起,在学校附近好像见过叶昀,向远记起,叶昀所在的高中的确跟向遥的职高离得不远,经常上学放学,遇上了也不是稀奇事,不过她还是说了句:“你们也好几年没见了,还能认得出来吗?”

  向遥低头吃饭,然后说:“怎么认不出来?不过他跟以前大不一样了,全都是命好,忽然多了个城里的有钱老爸,一辈子都改变了。”她的口气里不无艳羡,

  “你为什么不想,他本来一出生就应该跟他爸在城里过上好日子,可是平白在乡下跟邹瘸子过了十几年,这样还值得你羡慕吗?”向远说。

  向遥没有反驳,脸上似有淡淡怅色,“不管怎么样,我认出了他,可他未必认得出我来。”

  向远作惊讶状,“你过去不是挺讨厌他的,说他长得丑。”她说完这句话,很久没有听见向遥答腔,过了好一会,向远吃毕放下了筷子,才听到向遥冒出了一句:“他没以前那么丑了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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