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许隽番外 世间的颜色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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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二月的时候,霖市下了第一场雪。纷纷洒洒的,就像细细的羽绒飞扬在夜空。

这是许诩婚后的第三年,孩子已经四岁,而许隽也已三十二岁。

男人最黄金的年龄,他依旧单身。事业如日中天。

这一晚原本极其寻常。他和几个朋友到夜总会happy,等大伙儿都搂着女人跳舞时,他望着身旁那些精致中有些妖冶的年轻女孩,却有些意兴阑珊,找了个借口,出去了。

不是第一次这样了。

许隽含着烟站在包间外幽长的廊道里,望着夜色雪光,心情波澜不惊。

也许是二十四孝舅舅当太久,又或者是许诩“正经找个女人结婚”的郑重劝告起了作用……许隽的俊颜慢慢浮现出了笑意,他现在还真没瞎玩的兴致了。

只是结婚啊……

未来妻子的轮廓,还没什么概念。

爱情久违太多年了,他已经不记得爱情到底该是怎么样的滋味和感觉。

此时雪已停了,月亮从薄薄的云层后冒出来,清辉遍洒莹白雪地。许隽站了一会儿,刚想进屋,就听到转角后传来说话的声音。在一片杂乱的男声中,他听到一个女人的声音:

“他欠的钱,我来替他还。是他不懂事,请你们见谅。”

那声音清澈动听,偏偏又温和无比,就像一股甘甜的水,慢慢浸过人心。

许隽忍不住走了过去——这么好的声音,一般长相都令人不敢恭维。但他还是想看看,到底是什么样的人,有这么美的声音。

这就是许隽第一次见到穆瞳的情形。

冬夜、雪地,城中出了名夜夜笙歌的销魂窝。他是西装革履的金主,与周遭所有的纸醉金迷、放浪形骸的人并无不同。而她牵着一个年轻男孩的手,站在几名夜总会保安的包围中。她穿着普通的黑色羽绒服,素净如雪的一张脸,眼睛极大,瞳仁极黑,安安静静地看着众人。

格格不入。

她就像个清纯温婉的邻家女孩,与这奢靡浮躁的一切格格不入。

跟她一起的男孩长得也很清秀,只是神色愤怒而执拗。相比起来,她显得平静很多。保安们则神色各异,有的不屑,有的犹豫,还有的流露出同情。但男人的目光触及她的容颜时,多少都有些迟滞。不是说她多美,而是太干净,干净得让人心头有些发懵。

许隽当然没有懵,他的目光又回到她身上。

以他的经验,长得这么纯的女孩,要么是真纯,要么就是妖精。

不过现下这世界,妖精早就比天使多了。

就在这时,女人抬头,朝他这边望了一眼。

许隽毫不在意,颀长的身体靠在一根廊柱上,似笑非笑地也看着她。其实他站在阴暗处,隔得又有十多米远,女人应该看不清他的脸,但她的目光倒让许隽有些讶异。

还真……淡漠啊。漆黑如墨的眸子平平静静地扫过来,又平平静静地移开,同他脚边的雪一样,透着股清冽的气息。

没多久,许隽就听明白来龙去脉。

原来她跟男孩是姐弟,弟弟在上大学,跑到夜总会来打工,干了四个月,现在想走。夜总会让他按照合同赔偿一笔违约金。

其实按照新劳动法,违约金什么的早就是不合理的存在了。但在这种地方,你跟谁谈劳动法?而且看着男孩俊秀的容颜、高大的身姿,许隽多少也能猜出七七八八——许是碰到了什么龌龊事,男孩想走,但夜总会不想放。违约金之类的,多半只是个借口。

保安头子不太客气地说:“你说你分期偿还违约金,有什么凭证?”

女孩答:“我开了一家书店,收入稳定。以后每月偿还,一年就能还清。欠条我写好了。他现在不愿意留在这里上班,也不可能强迫对不对?而且这笔钱我们愿意支付……”

许隽又看眼女孩,沉沉静静的样子,不卑不亢。

这时保安头子似乎也犹豫了,对她说:“你等等。”往回走了几步,这才看到站在廊道里的许隽。

“许总?”保安头子的神色和声音立刻变得恭敬殷勤,“您有事?”

许隽摇头:“没事,出来透透气。”

保安头子又寒暄几句,这才拿出对讲机,走到一边,刚要跟上级汇报,一旁的许隽似乎不经意地笑着说:“我跟你们经理说两句。”

许隽并不是喜欢多管闲事的人,但终究是警察家属,经常被许诩耳提面命:“企业家的社会责任感应当比普通人更重。”所以,在不损伤自己利益的前提下,他倒是经常帮人。

此时的许氏企业在霖市举足轻重,他的一句话,对小小夜总会经理而言,当然很有分量。讲句话就能帮一对看似正值艰辛的姐弟,何乐而不为?何况女孩还是难得一见的清纯美女,这么赏心悦目。

保安队长得了明确指示,还得了他给的一盒好烟,屁颠屁颠地去宣布结果了。许隽站在原地不动。许是想向他邀功,保安头子的声音格外响亮:“刚刚经理说了,你们姐弟也不容易,我们原来也是想留下人才。既然不愿意,大家好聚好散。违约金也不用了,就赔给公司一个月工资吧。”

话一出口,保安们都是一愣。那男孩也有点没反应过来:“就一个月工资?”女孩却很沉静,点点头:“谢谢你,非常感谢。”吩咐男孩:“你现在就拿我的卡去取钱。”

几个保安跟男孩去拿钱了,许隽见事情解决,转身刚想走,忽然听到女孩扬声喊道:“您……请等一下。”

许隽脚步一顿,隔着数米远,转身看着她。

女孩还是用那双又黑又大的眼睛,安静温和地望着他,雪白的脸庞,染上淡淡的微笑:“谢谢你。”

许隽一怔,笑了。

刚刚他跟夜总会经理讲话时,离他们很远。按理说她不可能听到,刚才保安队长在他的授意下,也没有点破这一点。

她却猜到了,这份察言观色的能力,还真是通透。

许隽也不说话,只摆了摆手,迈开长腿就走了。

这一段邂逅,对许隽并没有造成任何影响。很快他就将这对姐弟抛之脑后。

生活照旧,工作照旧,他过得繁忙而孤独。

偶尔雪夜独坐,也会想起女孩那对澄澈的眼睛,宛如星光坠入暗河,寂寂动人。

世间绝色千万种,他可以远远欣赏,却不知如何再次情动。

再次遇到她,已经是一个月后。

深冬的午后,许诩约他到一家咖啡厅喝下午茶。这据说是全市最好最地道的咖啡厅,开在使馆区边上,随便拉一个服务生过来,都能说一口流利的英文,跟外国客人对答如流。

季白去省厅开会了,孩子上幼儿园小班了。兄妹俩打算喝了咖啡,就去接小宝贝。刚坐了一会儿,许隽就见吧台后站着个有点眼熟的男孩。

是穆晨,许隽记得他的名字,穆瞳的弟弟。他也看到了许隽,年轻的脸庞绽放出灿烂的笑容,他端起两块精致小蛋糕,朝他们走来。

“许先生,没想到能再次碰到你。”穆晨腼腆地笑了,“我叫穆晨,你还记得吗?那天的事,我姐后来都跟我讲了。谢谢你。”

许隽是本市知名人士,频频登上财经杂志封面,男孩认出他也不足为奇。他只是笑笑:“这里不错,好好干。”

穆晨点头,放下蛋糕:“我请你们吃。”

许隽也不推辞,笑着说谢谢。许诩抬眸扫了他们两人一眼,并不问其中究竟,只礼貌地也说谢谢。

穆晨不敢多打扰,转身刚要走,就听到门口传来清脆的风铃声,他抬头望去,吐吐舌头:“我姐来视察我新工作的环境了。”然后就快步迎了上去。

许隽和许诩同时看过去。

穆瞳今天穿着件暗红色的外套,系一条白色围巾,脸上戴着副墨镜,润白的脸被冻得有些发红。穆晨走过去,牵着她的手往里走,姐弟俩脸上都带着笑意,低头轻语。过了一会儿,穆瞳摘掉墨镜,转头朝这边望了过来。

许隽对上她清冷幽黑得仿佛冒着雪气的眼睛,心里有种说不出的感觉。有点舒服,又有点不太舒服——许是这些年他被众星捧月惯了,这女人看他的目光却太过于平静。

他往椅背一靠,身体舒展开,抄手看着穆瞳姐弟走近。尽管神情平淡,可那修长双眼微微眯起,就生出几分放荡不羁的味道。

一旁的许诩放下咖啡勺,捧着下巴盯着他:“怎么?你对他姐姐有兴趣?”

“瞎说什么?没兴趣。”

许诩慢悠悠地说:“没兴趣你摆出这么富有侵略性的姿态?”

许隽斜了她一眼,没说话。

穆瞳刚走到桌旁,穆晨就被其他服务生叫走了。她似也不以为意,微笑朝许隽两人点头。

“许先生,我只是想再次感谢你。”她那白皙的脸红潮一直未褪,“不多打扰了。”

许隽抬眸看她一眼,笑笑:“举手之劳,不必放在心上。你弟弟到这个地方打工不错,以后别让他去乱七八糟的地方。”

穆瞳垂下眼,答:“嗯,我懂的。”她眼中的笑意更深,因为眼睛太漂亮,笑起来就像波光湛湛的湖面,叫人眼前一亮。

许隽:“坐下一块喝杯咖啡?”

“不用了。谢谢你。”

这时穆晨走了过来,又寒暄几句,然后将姐姐送出了店门。许隽一直望着他们走远,沉思片刻,把那天出手帮他们姐弟的事跟许诩说了,然后话锋一转:“这女孩挺机灵,气质又好。你说我挖她到公司做助理怎么样?”

许隽说这话,还真没什么私心。要知道一个机灵通透、长相还好的女孩,的确算是人才。而他原本有个花枝招展的女强人助理,但快生孩子了,要休半年假,他手头正缺人。穆瞳气质独特,如果今后考核过能力能够胜任,他当然求之不得。在高端商务交往中,有这样一个助理,那些企业老总们对她讲话,都要轻柔三分。

本来他也只是随口一说,谁知很少关注他工作上事的许诩,闻言却摇头:“不行,她不合适。”

许隽有点意外,淡笑:“怎么?这么短的时间,你就分析出她的能力不行?”

“不是。”许诩答得很快,“她气质沉稳,进退有度。而且按你说的那天的事,她也许是个能担事的人。你也说了,她自己经营了一家书店,我刚才上网查了一下,那家书店虽然不大,口碑很好,说明她经营管理能力也很出色。但是……”

随着许诩语气转换,许隽心头忽的微微一紧,就听妹妹说:“她是个盲人,所以当不了你的助理。”

许隽一下子愣住了。

许诩继续说:“她的神态跟普通人没有不同,眼睛也挺有神采,你没分辨出来很正常。不过她十指指尖都有茧,什么人会经常用到指尖呢?另外她右手虎口掌心也有茧。

“另外,穆晨全程牵着她的手走过来,还一直跟她说话。你看咱俩见面的时候会这样吗?因为她第一次到这里,穆晨在给她引路。而且她跟我们讲话时,明显每一句都有停顿,我猜她是习惯性地在听声音。

“我刚才也上网查了,网友点评她的书店,也说可惜美女老板是个盲人。”

许隽这才有点震撼了。

原来这个女人,一直看不见他。

穆瞳自小丧父,母亲将她和弟弟拉扯大。所以她的性格也颇像母亲,坚强、独立、安静。八岁的时候,她得了场大病,病愈后双目失明。母亲和五岁的弟弟抱着她号啕大哭,她轻声安慰他们说不要紧,她自己会照顾好自己。

而她的确践行了自己的诺言,活得完全不输普通人。

遇到许隽时,正好是她最艰难的时候。母亲病重,她这几年开书店好不容易攒下的一小笔钱,打水漂似的往里扔。弟弟想要帮衬家里,却在夜总会惹上麻烦。所以许隽的举手之劳,于她却是雪中送炭,铭记于心。

但她亦明白人生随缘,两次遇见后,她想这一生也许跟许隽不会有交集。谁知三天后的下午,弥漫草木清香的书店里,却迎来不速之客。

来人脚步轻盈,径直走向柜台后的她。旁边的服务员想要上前,那人轻声说:“不用管我,我找你们老板。”

穆瞳认得她的声音——那天跟许隽在一起的女孩。她立刻站起来:“你好。”

许诩在她跟前站定。

许氏兄妹虽然性格迥异,但有的时候看人的目光、喜好倒是出奇一致。譬如许诩今天因为路过这家书店,心念一动进来逛逛。但单单只看着穆瞳干净如雪的容颜,就觉得心里舒服。

“你好,我叫许诩。”她开门见山,朝穆瞳伸手。

穆瞳微微一笑,也伸出手,只是离她的手还有一点距离。许诩手往前一移,主动握住。

穆瞳亲自陪许诩在书架间流连。许诩选了几本社会心理学方面的书,正沉吟间,穆瞳微笑说:“育儿有关的书在第五排,还有些国外枪械杂志,在最后的货架上。”

许诩一怔,侧眸看着她:“你怎么知道?”

穆瞳笑容浅浅:“我鼻子很灵的。你身上有奶味儿,还有一点硝火味。”

晚上许诩回家后,把今天的经历告诉季白。季白搂着她的腰,头探进衣领:“有奶味儿?我仔细闻闻。”

过了好一阵,季白才心满意足地松开她,但也承认即便以他灵敏的鼻子,也分辨不出这味道。许诩顶着满脖子被他“闻”出的红痕,捧着下巴叹息:“她的鼻子可真灵啊。要不是盲人,加入警队多好!”

季白也点头,虽然鉴证技术这些年突飞猛进,但“气味”这种东西,是无法精细收集鉴定的。

“但她要是没盲,鼻子也许就没这么灵了。”季白说,“世事就是这样。”

许诩和穆瞳很快成为了朋友。

不是说多亲近,两人都是沉静性格。但有的时候,默契和友谊根本不需要太多的言语和交流,就会悄然滋生建立。许诩本就喜欢读书,穆瞳店里会有些稀奇古怪、网上买不到的书,她索性在她那里办了张会员卡,每周末都过去阅读。

穆瞳也很喜欢许诩的性格,直接、坦诚、我行我素。她看书看得专注时,会冷着脸对店里想要跟她闲聊的小姑娘说:“不要吵我。”把小姑娘委屈得不行;但是店里有什么事,譬如忙不过来,哪个店员临时有事要走开,她会双手插裤兜走到吧台后:“我来帮忙。”久而久之,店里的几个姑娘都对这位面冷心热的女警,又敬畏又喜欢。

她们还找到一个共同爱好。有一次,一个年轻女店员,看着频频光顾的一名男顾客走远,面带娇羞地嘀咕:“这人是干什么的啊?”

一旁的许诩头也不抬:“他是小学教师,挺适合你的,想追就出手。”

穆瞳接口:“嗯,是二小的教师。”

众店员都是一愣,转头看着她俩。

许诩则放下书,看着穆瞳。而穆瞳安静的黑眸中,浮现澄湛的笑意。

许诩是观察出来的:公文包、走路姿势、头发上的粉笔灰、讲话的习惯……

穆瞳是闻出来的:墨水味儿、粉笔味儿,还有霖市二小门口大片大片薰衣草的香味。

不同的方式,同样的敏锐。

在那之后,两人偶尔兴致来了,就会有如此秘密切磋交锋。

“这人是公务员。”

“没错。”

“这个呢?”

“IT技术男。”

“这个我闻不出来。”

“理解你,电脑又没味道。”

许隽知道自家妹妹多了个闺中密友,已经是大半个月后。当他听许诩提到“穆瞳”这个名字时,脑海中条件反射地就浮现出她的眼睛。尽管事实就在眼前,但他每每想起穆瞳眼盲这件事,始终少了点真实感。

怎么说呢?

见过那双眼的美丽,见过她眼中璀璨胜过星光雪色的色彩。这么一双眼,怎么会看不见呢?

当然这点小心思,他不会对许诩提,只懒洋洋地点评她这名难得的女性知己:“头回听说,女人之间,因为推理建立起友谊。妹妹,你还真是奇葩。”

许诩想了想,居然点头答:“说得也是,我的爱情是建立在推理基础上,友情也是。”

许隽大笑,摸着妹妹的头发,却没说出心中的另一个念头。

他曾经深爱的女人,成为妹妹唯一的女性好友;而现在,多年来头一回勾起他一丝念想的女人,又成了她的知己。这是不是缘分呢?

不过,那念想也只是一丝丝罢了,睡一觉起来,过些天不见,也许就淡了。

许隽偶尔也会去书店坐坐,这仿佛是顺理成章的事:有时是接许诩,有时候顺路去喝杯柠檬茶、买份报纸杂志。

对许隽的到来,穆瞳的态度依旧云淡风轻。可许隽老觉得,她看自己的目光,跟别人是不一样的。一抬眸一蹙眉,那如盈盈水光般的黑眼,沉默而温和。

不过,他也知道这是不可能的,因为她看不见。

两人偶尔交谈,而许隽点的茶水,从来不是普通店员打理,而是穆瞳亲手沏泡送上。这大概是为了感激他曾经的帮忙,但这与众不同的待遇,总引来店里其他顾客的侧目,倒叫许隽心头愉悦。

偶尔店员们订外卖时,穆瞳也会问一句:“许先生要不要?”这种普通外卖,许隽已经很多年没吃了,当然说不用。但翻看杂志时,不经意间抬头,见她跟几个店员坐在吧台后,捧着饭盒无声地吃,一口一口,斯文又缓慢,他忽然就有点饿了。他发觉她虽然看不见,吃饭却是很精细挑剔的,辣椒、葱段、姜末都被她仔仔细细挑到一边,她也不喜欢吃大块的肉,不喜欢吃猪肝,总是挑出来——猪肝是明目的,她不懂吗?原来她也不像外表看起来那么沉稳老练,也会有小小的任性和孩子气。

这么无风无浪地过了几个月,有一天,公司秘书笑着调侃他:“许总,大家都在猜您的神秘女朋友是谁呢?”

许隽意外:“女朋友?”

秘书:“是啊。”

“我最近没女朋友。”

秘书愣住了?没有?没有女朋友,一向浪子的许总怎么每周五都准时下班,一脸春风地开车离开?他桌上还多了好几本文艺畅销书,以他的性格,怎么会看这种卿卿我我的书?而且据秘书和助理们分析,书中都夹着精致书签,还有女人娟秀的字体,居然不是女朋友?

许诩儿子两周岁生日这天,许隽早早从公司下班,买了一个大大的玩具机器人,扛回许诩家。按下门铃,却是穆瞳牵着孩子的手来开门。他还没开口,她已经展颜而笑:“许先生你好。”

许隽把玩具丢给孩子,孩子笑着地拖着玩具蹒跚而行,他两人则并肩在后头往里走。

“你怎么认出我的?我身上有气味?”许隽今天心情很好,声音中就带了笑意。

“嗯。”

“什么味儿?”许隽抬起手臂嗅嗅,“我洗得很干净啊。”

穆瞳被逗笑了,露出一口洁白的牙齿:“不是不好的味道。普通人的日常生活环境相对是稳定的,所以沾染上的气味,也是不同的。”

许隽:“你还真跟我妹妹有一比啊,光靠鼻子就能成神探啊,身边人做什么都瞒不过你吧?”

说完这句话,他就走前头去了,留下穆瞳一个人,微微一怔。

许隽跟外甥坐在地板上玩玩具,穆瞳安安静静地坐在沙发上喝茶。季白和许诩还没回家,只有许父心血来潮,指挥保姆在厨房奋战。

许隽跟孩子玩了一会儿,就抬头看穆瞳一眼。

他刚才的话,多少有点喜怒难辨,也不是有意为之。他早不是毛头小伙子,可看着这姑娘明明眼盲,却比普通人更敏锐,谁要跟她好了,真是什么都瞒不过她。她明明像蒲草一样脆弱,可又坚强得让人侧目。当然,他许隽是不会找一个盲人女朋友的,太麻烦……他的心情,莫名泛起一丝焦躁。

许诩回家的时候,就见儿子坐在地上玩得欢快,可哥哥和穆瞳都格外沉默,空气中似乎有种怪异的气氛。

但季白叮嘱过她,说男女之间,气氛越诡异越有戏。所以看到这一幕,她紧张忙碌一天的心情,反倒一松,笑着朝他们点头:“哥,穆瞳。”

许隽站起来,接过她手里公文包。

穆瞳也站起来,两人离得很近,穆瞳眉头微蹙。这细微的表情变化,被许诩捕捉到了。她心念一动,问:“你闻到了什么?”

穆瞳静默几秒钟,答:“血的气味,很淡。还有消毒水的味道。”

许诩盯着她,看得似乎有点入神,突然将她的手一牵:“非常好,跟我去趟警局,现在。”

许隽和穆瞳都是一愣,许诩解释:“昨天发生了一起凶杀案,死者是医生,我碰过尸体,所有会有血味,医生身上也有消毒水味。现在我们有四名嫌疑犯。死者是被锐器刺伤,大出血死亡。如果是凶手,身上应该有相同的味道。走,你去帮我鉴定。许隽你开车送我们,儿子乖乖跟爷爷待在家里,妈妈要去破案。”

三人抵达警局时,只见刑警队的那层办公室灯火通明,还有不少人在忙碌。许诩带着穆瞳去找季白,许隽也不紧不慢地跟着。许诩转头看着他:“你可以先回去了。”许隽淡淡答:“她要真指认出凶手,你和季白今晚肯定得通宵吧?我不是又要赶回来一趟接她?”

许诩:“哦。”

穆瞳:“不用了,我让穆晨过来接……”

许隽打断她:“不必。你既然是帮许诩的忙,我送你也是应该的。”

穆瞳就不再推辞了。

其实季白和许诩已经对嫌疑犯有了初步推测,但如果穆瞳的判断也一致,能更好地帮他们锁定嫌犯。商量之后,由季白和老吴在审讯室,再次简短地提审每个嫌疑犯,而许诩陪穆瞳坐在不起眼的角落里。

许隽则坐在审讯室外的走廊里,眯着眼打瞌睡。

警队的人跟许隽已经很熟了,看到他在等,只当是等许诩,笑着打了招呼,都没管他。大胡、赵寒等人听说许诩带了个盲人美女来帮忙,意外又好奇。本来没他们的事,却一本正经地拿着文件夹,走到审讯室对面的房间,隔着深色玻璃仔细端详。

审讯快结束时,他们走出来。许隽听到他们在交谈:“嘿,还真是漂亮。”

“可惜眼瞎了。”

“明天问问许诩,她有男朋友了没。”

许隽忽然又焦躁起来。

以往要是对别的女人有这么一丁点好感,他早就展开热烈追求。

可穆瞳不一样啊。听穆晨说,二十五岁的她,还没有交过男朋友。这种女人,谁敢碰?他反正是不敢的。

审讯完毕,大伙儿在刑警队的大屋开会讨论。许隽坐在门口,倒是看得清清楚楚,听得仔仔细细。

案情分析什么他是听不懂的,季白说得也快,简短汇总了前情,就看向穆瞳。

不止他,刑警队的大老爷们儿,全看着许诩身边这个清丽逼人的女人。

穆瞳的神色始终温和平静,即使察觉到众人侧目,也没有半点惊惶,只清晰地答道:“第一个女人身上有油烟味,跟死者身上有相同的空气清新剂味道,还有死者的汗味,很浓重的眼泪的咸湿味,她是死者的妻子吗?

“第二个人身上有花草味,跟死者夫妻身上一致。还有烟味、车辆尾气味……我猜他是死者小区的工作人员?

“第三个人……血的味道,跟死者相同的消毒水味。还有胶带的味道、福尔马林的味道……”

她说到这里,大家脸色都是一变。因为季白并没有告诉她嫌疑人的情况,但她说的却与案情一致——死者正是被人用胶带缠住手脚,再重刀捅死。而且死者的眼睛被挖出来,现在还没找到。而穆瞳说的福尔马林,那正是浸泡尸体或器官用的防腐液……

案情分析结束,季白打电话向上级申请对嫌疑人的搜查令。一众男人全看着穆瞳,大胡问:“穆小姐,你的鼻子怎么就这么灵啊?简直天赋异禀。”

许隽坐在门外,透过袅袅烟圈,也看着她平静的面容。

穆瞳的脸色忽的泛起薄红,轻声答:“没那么夸张。我以前嗅觉跟普通人一样。”

赵寒直愣愣地问:“那现在变得这么厉害?”大胡立刻用胳膊捅了他一下。穆瞳不以为意,微笑着答道:“我眼睛刚看不见的时候,生活很不方便,后来就专门练习。其实你们也可以练习。”顿了顿,说:“闭上眼,安静下来。就能听得很清楚,闻得很清晰。”

很普通的一句话,被她低柔婉转的嗓音讲出来,却叫众人都是一静。

许隽隔着众人,望着她静好婉约的容颜,沉默不语。

闭上眼,安静下来。就能听得很清楚,闻得很清晰。

原来她的世界,是这样的。

穆瞳对于许隽来说,变成了一种存在。

一种习惯性的存在。

每个周五,他还是会去她的书店,翻翻书,喝她泡好的茶,还有她亲手做的糕点。他们很少聊天,很多时候只是目光的不经意间交错。他会盯着她的容颜看,而她的目光会依旧平静地从他身上滑过。

一切都是安静而美好的。她亲手布置的幽静舒适的书店,她买来的一盆翠绿的兰花,她指间的茶叶清香……许隽有时候觉得,他应该感谢穆瞳,因为她为他提供了这么清静的所在。忙碌完工作,只有回到她这里,整个人才放松下来。而每当他阖上双眼,靠在他专属的那张沙发上,脑海中总会浮现她那天说的话。

闭上眼,整个世界都会安静下来。

也有人追求穆瞳。有那么几天,下班的时候,书店的吧台总有人送来鲜花。而店员们也不知有意无意,趁穆瞳不在的时候悄悄议论。

“是对面写字楼的一个白领。”她们说,“我们老板还是很有魅力的嘛。”

许隽瞥一眼那花,中规中矩的红玫瑰而已。

而穆瞳只要闻到有花送到,就轻声嘱咐店员,把花拿走。大概过了几个星期,那人的花也不再送了,店员们颇有些失望,而穆瞳照旧安静地生活。许隽不置可否,但心情却莫名愉悦起来。

越陷越深,有的时候,是人不知不觉,放任自流。

清明这天亦是周五,大清早,秘书就轻声问许隽:“许总,鲜花和祭品已经准备好。您是照旧中午就去墓地吗?”

许隽一怔,点头。

每年每月,年年月月。不知不觉,梓夕死了已经有五年,离开他有十二年。

许隽一个人在墓地坐到很晚。

墓碑上的照片是梓夕回霖市时拍的,干练又靓丽,其实早不是他们相爱时的模样。

相爱的时候,她是什么样子,他其实也有点记不清了。只记得感觉,温柔的、热烈的、细软的、痴缠的。他只记得那时候的爱情,让年轻时的自己每一天都有焚烧于火上的感觉。太炽烈,太甜蜜,像是把一生的情意都用尽。

月亮升上枝头时,他从墓前起身,将外套搭在肩膀上,沿着暗黑的小路往外走。

这时手机却响了,是两个他订好的记事本提醒。

一是“梓夕忌日”。

二是“还书给瞳”。

夜色这样清冷,到期需要归还给穆瞳的书,还在车后座上。许隽低头看了看表:这个时间,书店早关门了吧。

但这样的一天,祭拜过梓夕,他到底无处可去,开着车,他不知不觉又绕到了穆瞳的书店门口。街上人很少,她的书店居然还亮着灯,一盏柔白的光透过玻璃门洒在门外台阶上。依稀可见一个苗条的身影,坐在吧台后,低着头。

许隽推开门走了进去。

店里只有她,听到声音抬起头,那湖水般的眼睛里,依旧有温和的笑意。

“来了。”她站起来,将手里的书和笔合上。

“写什么呢?”许隽问。经常看她在看同一本书——《百年孤独》,还拿笔在写。

“一点批注。”她微笑答,“喝什么茶?”

他照旧坐在角落一方沙发上,而她沏茶、端出糕点,然后就安安静静地坐在吧台后。窗外星光璀璨,只有他们俩,隔着数步远的距离,各自静默不语。

但许隽觉得,原本有些隐痛的心情,似乎好了很多。

许隽坐了半个小时就走,开车出去几分钟才想起来,又掉头回去,就见穆瞳一个人在关店门,双手熟练地在门帘上摸索、上锁。

“我送你。”他坐在车里,默默望着她。

许隽开车送穆瞳回家。

轿车飞快地在夜色中疾驰,灯火照耀。已近子夜,穆瞳参与查案时精力又格外专注,此时显得极为疲惫。

两人一路都没说话。到了她家楼下,许隽下车替她打开车门:“我送你上去。”

穆瞳拢了拢衣领和围巾,摇头微笑:“不用的,路很熟。”

许隽望着她在冷风中微微蜷缩的肩膀,还有被湖蓝色围巾裹住的纤细脖子、霜一样净白的脸色,有那么一瞬间,突然想把她拉进怀里。

芸芸众生,他却恰好遇到这么一个,从第一眼见到,就让他心疼。

但他忍住了,只淡淡地点头:“再见。”驾车绝尘而去。

他走之后,穆瞳沿着楼梯,一步步往上走。她和穆晨租住的是老式楼房,没有电梯,有几层的灯也坏了。但没有关系,对她来说都是一样的。

明明很熟的路,却走得很慢,眼眶微微有些湿润,走到家门口时,已经神色如常。穆晨打开门见到她:“怎么才回来?许哥呢?”露出个讪笑,“我以为他会送你上来。”

穆瞳轻轻地摇头:“他不会。”

临近年底,许隽的公司正在筹备上市,他也变得很忙。往往十天半月,才有空去书店坐一坐。他的脸色约摸也变得不太好,偶尔听见下属议论,猜他跟那位神秘女友一定是分手了。

新年前几天,许隽包下市近郊的一个温泉会所,召开公司年会。照例也给了许诩几张VIP招待票。

开完会已经九点多,员工们四散着在会所里玩乐。许隽连日来特别疲惫,也不想去玩,只躺在最里的露天私人温泉,这边是男士专用,估摸着季白也该到了。

果然泡了一会儿,就听见脚步声,许隽也没回头,那人站在池子边,轻声问:“许诩,你在吗?”

许隽猛的睁眼,就见多日不见的穆瞳,只穿了一身泳衣,站在热气腾腾的水边。

隔着蒙蒙水汽,就像隔着云雾,许隽静静地望着她。

女人的躯体,被泳衣包裹得越发妖娆动人,偏偏面容是极沉静纯净的。两种气质交织,神秘又安静。最后许隽的目光落在她宛如白脂玉般修美的脖子上,觉得喉咙有点发紧。

穆瞳走错温泉,是极偶然的事。一是这里她没来过,二是服务员告诉她,左手那间就是。但是服务员的左手边,却是她的右手边。服务员还告诉她,许诩今天订的是薰衣草味精油。她在许隽所在的温泉间门口,闻到了薰衣草味。

服务员忘了说,许隽的喜好跟许诩是一样的。

许隽从水中站起来,走到她面前,望着池边的她:“怎么没闻出来是我?”

穆瞳微微一惊:“对不起!”

温泉水掩盖了他的气味,如何闻得出来?可此刻他的身体靠近,男人肌肉散发的热力,比以往每一次都明显。

她的脸红了,转身就要走,脚下一滑,就要跌倒,许隽抬手就扶住了她的腰。

究竟是怎么把她压在池边,开始热烈的亲吻?许隽每次想起,脑子都有点懵,身体的感觉却很清晰。他只记得她白皙娇软的身躯,拥入怀中的感觉。他才第一次触碰,就不想放手。

雾气弥漫,灯光柔暗。明明才认识一年多,许隽却觉得似乎压抑了很多年,沿着她的脸颊、脖子、肩膀、腰……一寸一寸亲吻。而从未跟男人有过亲密的穆瞳,宛如一弯睡莲躺在池边,微喘着,任由他在身上肆虐。

这晚许隽回到房间,很快就睡着了。他做了个梦,梦到第一次遇到叶梓夕时的情形。那时她大三,他大一。她是远近闻名的才女,追求者甚众,却对谁都不屑一顾。而她居住的女生楼,就在大一男生宿舍隔壁。每天傍晚,就见她娉婷地从长长的林荫道走过。到底御姐风范逼人,毛头小伙子们只敢围观。许隽这天特地穿了件新T恤,拿了本厚厚的名著,坐在林荫道旁,等她经过时,就堵上去:“师姐你好,我是大一的许隽。”

叶梓夕就站在夕阳中回头望着他,脸上慢慢泛起笑意。

“晚上请你吃饭好不好?”

“好。”

后来她决意抽身时是怎么说的?

许隽,我爱你,但也许我爱你不够多。对不起,我放弃。

不,梓夕,不是你不够多。

是我爱你不够,才让你舍身离去。

第二天天亮,许隽就接到上交所电话,说有急事,于是连忙赶回了公司。车开出温泉会所时,他猛然想起昨天把穆瞳从温泉送回房间时的一幕,她脸色绯红地站在房间门口,眼睛里有璀璨的光,轻声说:“明天见。”

他没答,只点了点头,说:“早点休息。”

许隽一忙就停不下来。

一天,两天,三天。

不是没有空暇的时候,只是疲惫之余拿出电话,看到穆瞳的号码,却拨不出去。

是进是退,是抓住还是放手?

不是他优柔寡断,只因为她不是普通人。她眼盲,她敏锐过人,她纯洁无比。

如果跟她开始,怎么忍心喊停?

跟她一开始,就会是后半生,他不知道自己还能不能陪另一个人后半生。

到了第四天的早晨,工作终于告一段落,许隽连着几天没睡。秘书说,许总,您先回家睡吧,后续没什么要紧事了。许隽点点头,开车却先往书店去了。

抵达时已经中午,冬日的太阳照在玻璃门上,晶莹又温暖。许隽因为工作而有些僵硬冷漠的心,突然就变得舒服起来。

他推开门,大步走进店里。

店员们看到他,都是一怔。

他搜寻一圈,没有看到穆瞳的身影,一个店员犹犹豫豫地走上前:“许先生,穆姐有事,昨晚搭车回老家了。”

店员还有点担忧地补充:“这几天穆姐24小时没闭店,一直待在这里,不知道有什么事。”

许隽心里咯噔一下。

她在等他,等了他三天。

许隽从书店出来,给秘书打电话:“我离开霖市一下,这几天有事盯着。”秘书为难:“许总,刚想给你打电话,基金公司老总来拜访……”

许隽走不开,给许诩打电话:“去把穆瞳给我找回来。”

许诩对于男女之事向来后知后觉,但一听他的语气,也察觉端倪:“你们……”

“嗯,我们开始了。”

许诩平时很少激动,这回却隐隐兴奋。一下班就先赶到“案发地点”——穆瞳的书店,探寻究竟。

据店员称,穆瞳那晚是接到老家电话,急匆匆走了,随身衣服都没带几件。许诩就放了心,看样子临时有事,很快会回来。许隽干吗这么火急火燎?

她那天看的书还放在桌子上,还是那本《百年孤独》,旁边还放着一支笔。许诩拿起来翻了翻,怔住了。

这天晚点的时候,许诩拿着这本书去找许隽。

许隽还在公司加班,看到她,神色微怔:“找到人没有?”

许诩把书摊开,指着第一页下方的一行盲文:“知道这是什么意思么?”

许隽知道那些都是穆瞳写的批注,但他当然不懂,摇头。

“这样侵犯了穆瞳的隐私,不过我决定还是读给你听。”许诩莫名叹息了一声。

“你懂盲文?”

“嗯,抽空看过盲文对照表,基本认得。”

许诩拿着书,慢慢读起来:“十二月七日,初遇许先生。”

许隽神色凝滞,听许诩继续念道:

“他的声音很低,但隔得这么远,我还是能听清。他轻笑着对经理说,‘穆瞳是我朋友’。其实那时候,我根本不认识他。

“他身上有淡淡的烟草味,还有酒味,还有一种很干净的气息,跟其他人都不一样。穆晨说,杂志上的许先生看起来很有魅力。可我想象不出来,他应该是个怎样的人,那么冷漠的语气,却对萍水相逢的我们施以援手。

“二月九日,他第一次来我的店里,借了一本《白马啸西风》。原来他也看武侠小说。

“三月十二日,我到警局配合调查,他开车送我回家,我们没怎么说话。他跟那些刑警一点也不同,他很安静。但是许诩讲过,他明明是个很外向的人。

“四月六日,清明。他很晚才来店里。他感觉很悲伤,而我终于确定,他一直在思念一个人。

“十二月二十七日,他吻了我。

‘今天已经是第三天,我一直在等他,可能还是等不到了。

“那个人一直活在过去。我不觉得难过,只觉得心疼。听到他的声音,闻到他的气味,就心疼得不行。怎么会有这样的男人呢……”

两天后的早晨,许隽还没睡醒,就接到助理电话。

“许总,人回来了。刚到店里。”

许隽一下子从床上坐起来。

助理是他安排在穆瞳家附近盯梢的,嘱咐24小时只要见到穆瞳,立刻通知他。许隽低头看了看表,上午九点还有个会。他立刻洗漱,换了套干净西装,又打电话到花店,火速送了很大一捧白玫瑰过来。

临出门时,看到放在桌上的她的书,他拿起来,揣进口袋里。

第一句说什么好呢?

曾经他的爱人,骄傲如孔雀,刻骨铭心。

如今,他喜欢的女人,安静如候鸟。

不止是她一个人在等待,他也等了太多年。

年华易逝,我们都需要多一点勇气。今天开始相爱,好不好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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